世界各國商標註冊~品牌行銷與商標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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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印尼商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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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商標布局 - 印尼國際投資環境介紹

 

1、印尼人口狀況

    印尼為全球第四大人口國,依據美國CIA(2014)資料顯示,印尼人口超過2.5億,僅次中國大陸、印度、美國,且印尼都市人口比例達44%,首都雅加達特區與周邊四個衛星城市BogorDepokTangerangBekasi組成的大雅加達都會區(Jabodetabek, Greater Jakarta),人口即達2.8千萬,為全球第四大都會區。印尼約有300多個民族及742種語言及方言。大多數印度尼西亞人為南島語族後裔,爪哇族為最大族群,佔印度尼西亞42%的人口,在政治及文化上皆居優勢地位,巽他族馬都拉族馬來族為最大的非爪哇族群,印度尼西亞華人則是具有影響力的少數族群,僅占約3-4%的人口,但國家大多數商業及財富都由印度尼西亞華人掌控

 

2、印尼經濟狀況

   2010 年以來印尼GDP 成長率皆維持在6%以上。印尼經濟成長率在2012 年第 4 季從原先第3 季的6.16%下滑至6.11%,使其該年的全年經濟成長率下滑至6.2%,使得其經濟成長相較於2011 年的6.5%為之遜色,但總體而言,其經濟表現但是仍超越許多新興國家。

 

    印尼的GDP構成主要是由國內消費、國內投資與外銷所支撐。作為印尼主要經濟動力來源的民間消費,受到國內龐大民間需求的影響,在未來數年將維持 9%以上的成長。另一方面,印尼貿易雖然受惠於大宗原物料的出口,但由於中國大陸及印度經濟成長放緩,及國際價格與需求下降的因素所影響,導致印尼的出口在2012 年下滑至2%,僅達1,900 億美元,凸顯印尼仰賴原物料出口作為其貿易主力的重大弱點。

 

    作為全球人口第四大的國家,近年來蓬勃的經濟發展,造就大量的中產階級湧出帶動龐大消費需求,使得印尼在近年來成為國際間所矚目的新興消費市場。根據波士頓諮詢集團(Boston Consulting Group)指出,目前在印尼全國約有7 4 百萬人每月消費超過200 美元,而成為中產階級或上層階級。預估此一類中產富裕階級人口將以每年超過 8 百萬人的速度,在未來七年即至2020 年時,由目前的人數加倍增長,而來到1 4 1 百萬人,使得印尼成為除中國大陸與印度以外具有最大中產階層人口的國家。據世界銀行表示,印尼的中產階級約達1 3 千萬。

 

3、印尼產業狀況

    印尼係以農立國之開發中國家,可供農業使用之土地,包括種植用之乾地、淡水池、林地及濕地等,占全部土地面積之74.5%。自然資源甚為豐富,石油及天然氣為印尼主要的出口項目,另有木材、橡膠、原藤等林產及煤、大理石、錫、鎳、銅、鐵礬土等礦產。

 

    就外資投資的產業結構而言,相當大部份的投資仍是集中在採礦業與製造業,這是因為大部分投資印尼的企業多著眼於印尼豐富的天然資源與其中產階級興起所將帶動的龐大商機與消費潛力例如印尼龐大的中產階級所帶動之一年25 億美元的國內手機市場商機。

 

參考資料:

全球台商網(http://twbusiness.nat.gov.tw/page.do?id=168230912)

邱奕宏,「印尼經濟現況與展望」2013年印尼投資專刊,中印尼文經協會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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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之商標法於1961年10月頒布。商標專用權之取得係基於商標之使用,由此可知,印尼之商標註冊係採使用主義。最新修訂之商標法於2001年8月1日開始施行。

 

一、國際組織

(一)巴黎公約

(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三)WTO

(四)WIPO

 

二、申請商標所需資料

(一)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二)委任書;

(三)商標圖樣20份;

(四)商品名稱和類別;

(五)就非英文的文字商標,申請人須提供與該文字商標相應之英譯文及意譯文;

(六)印尼商品及服務分類採雙軌制,共分35類。地1類至第34類是依國際分類法,第35類為印尼本國分類,主要為服務分類。

 

三、商標種類

(一)商品商標

(二)服務商標

(三)集體商標

(四)立體商標

 

四、商標申請程序及審查程序

欲申請註冊之商標,應有顯著之特徵,並且不得與他人已取得之合法商標權相衝突,亦不得以不正當之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使用並具一定影響之商標。因此蒐集資料是必然也是最重要的步驟,以避免與他人之商標雷同,而有違法之虞。

決定商標後,申請者必須提供註冊所需之文件資料予商標權責機關,始能進行申請程序。

商標之審查,包括程序審查及實體審查,程序審查係對表格、文件、申請人資格等進行審查,符合規定後始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係依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可註冊性、與註冊在先之商標是否雷同、有無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

申請案經實質審查後如有不予註冊之事由,審查人員需將該核駁理由做成審定書寄交申請人,申請人在收受核駁通知後30天可提交複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

商標經審查通過後,會刊登在商標公報上,公告期間為3個月,期間內任何人皆能提出異議。若無異議,商標主管機關即會發予註冊證。

 

五、商標權存續期間

商標專用期自註冊之日起10年為有效期間,於期滿前6個月得辦理延展,每次延展其亦為10年。而印尼對逾期未辦理延展之商標權人必無緩衝期之設計,故逾期未辦理延展者,即會喪失其商標使用權。

 

 

 

流程圖http://www.commitment.com.tw/tw/node/271

 

 

參考文獻

世界智慧財產權法制,江必卿、盧玉櫻,中華民國標準協會。

http://www.commitment.com.tw/tw/node/271

http://www.sipo.gov.cn/dfzz/guangxi/dmzscq/200902/t20090226_4423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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